关于2009-2010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结果的公示
粤园协[2010]10号 经省建设厅批准,省民政厅备案,依据2010年常务理事会新修改通过的《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实施办法》和《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标准》的要求,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于2010年6至8月,组织园林绿化专家,对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会员单位申报的2009-2010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的项目进行了评审。共评出公园、居住小区、道路绿化、单位附属绿地四大类共97个获奖项目。其中金奖33项,银奖47项,铜奖17项。现将评选结果公示(见附件)。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,即8月23日—8月31日、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,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 联系地址:广州市解放北路911号三楼 联系人:方小姐、陈小姐 联系电话(传真):020-86683890 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