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住宅区小区树木树种、数量及规格的通知

市园林局审批处:

为了加强小区绿化建设,对工程建设附属绿化方案提出更加合理地种植要求,促使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达到最佳效果,由局规建处、园林窗口、执法联络办1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小组,完成了对世纪风情、香域滨江、洪城比华利、恒茂城市之光4个绿化景观水平较好的住宅小区树木树种、数量的调查。

通过调查结果分析,原采用每公顷须达到乔木500株的要求不能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,为此在原制定的树木树种、数量要求基础上进行了更科学合理的调整。现将审核的要求调整到大乔木干径规格须达到15公分以上,每公顷不少于70株,中乔木干径规格须达到10-15公分,每公顷不少于150株,小乔木规格须达到6-10公分,每公顷不小于400株,乔木冠幅规格为全冠,下层小灌木、地被植物不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40%,使小区绿化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的标准更趋科学合理。请窗口同志在今后工程建设附属绿化方案审核中,按通知要求执行。

特此通知


南昌市园林绿化局
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十六日